10月8日晚间,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波长光电”,301421.SZ)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起诉书》。
公告显现,经上海海关缉私局侦查终结,上海海关缉私局以被告单位波长光电、被告人黄胜弟、吴红霞、朱静婷、齐文青涉嫌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罪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移交起诉。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出口国家制止进出口货品(光学镜片)数额达2010.85万元。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检查后以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于2023年8月至2025年4月期间,未按规则处理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出口国家制止进出口货品(光学镜片)数额2000余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应当以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本次诉讼的或许影响,波长光电表明,本次诉讼事项估计不会对公司继续运营才能发生严重影响,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管理结构和内部安排架构,现在出产运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展开。本次诉讼没有审理,判定成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赢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终究影响以法院判定为准。
记者注意到,本次诉讼此前已有信息揭露发表。波长光电曾在2025年年报中发表,202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吴淞海关发送的《稽察通知书》,稽察规模是公司近3年出口货品的线日,公司收到上海吴淞海关的《稽察定论》,公司涉嫌以伪报货品原料的方法出口国家操控的含锗镜片,已被移交海关缉私部分处理。
2026年6月18日,波长光电公告称,公司从董事长黄胜弟处得悉,上海海关缉私局对其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波长光电彼时表明,黄胜弟为公司实践操控人之一,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操控股权的人朱敏系老公妻子的联系。经公司自查,除黄胜弟外,公司其他操控股权的人、实践操控人及现任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均未收到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关于本案的书面涉案材料。
揭露材料显现,波长光电成立于2008年,2023年8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是做精细光学元件与组件的研制、出产和出售。
2026年上半年,波长光电完成经营收入2.43亿元,同比增加8.89%;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赢利2884.68万元,同比增加102.65%。